人事档案的保管和安全保密制度
1.保管人事档案的设施和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2.建立档案查阅、借阅和转递的审批登记制度。
3.实行“两把钥匙、两人管理”,须2名档案管理人员同时在场方可进入。
4.严禁携带人事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人事档案室。
6.严禁个人私自留存他人档案材料。对伪造、涂改、销毁档案材料和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违犯有关法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7.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8.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如有泄露或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