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提高档案利用服务的针对性,不断改进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利用反馈制度,是指在档案利用服务过程中,特别是档案利用服务结束后,针对档案利用工作质量和档案自身工作质量,征求档案利用人意见和建议的过程。
三、综合档案室和人事档案室是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在档案利用过程中,征求档案利用者的意见和建议,用以指导和改进档案工作。
四、对档案利用反馈工作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责任科室应尽量采纳和改进。对超出本科室职责权限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报告主管馆长,研究解决。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馆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