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实记录和反映我校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总结办学成就,学校档案馆决定向学校及社会各界征集1909年建校以来各个时期有历史价值的图片、资料、声像、实物等,具体事项如下:
1.反映各个时期学校发展的标志性办学成果,如实物、文献材料,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图片、材料;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2.各个时期上级领导、著名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来校视察、讲学、指导工作的题词、赠言手迹,访问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小视频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各个时期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个人照片、聘书、证书及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4.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活动及教学、科研、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史实材料,如文件、证书、奖杯等。
5.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6.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的校内外教学、科研、文体活动、生产实习、生活的照片和实物。
7.各个时期有关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报道的书籍、报刊实物。
8.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刊物)等的实物或照片。
9.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10.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图片、资料、影像与实物。
提供的校史资料以原件为佳。学校将根据提供者的意愿,通过自愿捐赠、代管复制等办法接收校史资料。凡征集到的校史资料,学校档案馆均登记造册,开具接收单,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意。有意捐献的各类校史资料中,如有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印)件,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可以协商处理。
1.以图片、实物为主,并对资料作文字注释(100字内),如时间、地点、人物等,力求客观准确(附带相关电子文档为佳);
2.注明捐赠者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附带相关电子文档为佳)。
1.凡征集的实物和图片等,均由学校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并及时登记、分类保存、专人专管。
电子邮箱:danganguan@hpu.edu.cn
我们热忱欢迎多年来对河南理工大学发展给予热情关爱和鼎力支持的广大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学校此次校史资料征集活动,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