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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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查阅、借阅流程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6-12-23    作者:     来源: hnlgdag     点击:

查阅档案流程

查阅人查阅一般档案的,须持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教工卡)方可查阅;查阅地点限在阅档室。查阅人不得在档案上圈注、不得拆卷,不得有其他损毁档案的行为。非经许可,查阅人不得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查阅人查阅校党委会议记录、校长办公会记录、财务档案、审计档案等专项档案的,须分别提供党办、校办、财务处、审计处出具的查阅档案申请单,方可查阅。

借阅档案流程

借阅人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教工卡)和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借出档案;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到期可续借一次。借出人应保证档案的完好,不得有损毁或其他影响档案原始性和真实性的行为。逾期经催告仍不归还的,其所在单位不得再借阅任何档案。

校党委会议记录、校长办公会记录、财务档案、审计档案等专项档案一般不提供借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的,须经档案形成部门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档案馆

2016年11月3日

专项档案查阅申请单(点击下载)

借阅单位(盖章)

借阅人

借阅档案名称

借出日期

预期归还时间

借出档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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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形成单位

负责人意见

签名:

实际归还日期

归还档案情况

归还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注:专项档案指校党委会议记录(含常委扩大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财务档案、审计档案等,如需查阅,须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批准。

专项档案借阅申请单(点击下载)

借阅单位(盖章)

借阅人

借阅档案名称

借出日期

预期归还时间

借出档案情况

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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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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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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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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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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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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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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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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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形成单位

负责人意见

签名:

分管校领导

审批意见

签名:

实际归还日期

归还档案情况

归还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注:专项档案指校党委会议记录(含常委扩大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财务档案、审计档案等。如需借阅,须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