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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20    作者:     来源: 河南理工大学档案馆     点击:

河南理工大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地,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非档案馆人员禁止进入库房。

3.库房内要有足够的合乎要求的档案装具,档案不得随意堆放;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注意空气流通。

4.库房内要有严格的“八防”措施(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防高温、防强光);库房内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5.库房内严禁任何人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使用台灯、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设备;库房内必须配备报警装置、灭火器材,并确定专人管理;灭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随便移动,要定期进行检测。

6.库房内不准办公和会客,库房管理人员离开库房必须闭灯、锁门。

7.库房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库房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若个人无法排除,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