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确认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与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作者: 来源: hnlgd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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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近两年来,学校事业快速发展,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与兼职档案员变动较大。为健全档案工作机制,保障学校档案工作顺利进行,现对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与兼职档案员进行重新确认,请各单位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校办〔2015〕18号)的要求,明确1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并按附件要求,于11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档案馆信箱(danganguan@hpu.edu.cn)。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
档案馆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河南理工大学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电子信箱
| 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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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档案
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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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档案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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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档案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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